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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4    作者:jwc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门:  

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联院教(2025)3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我2025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名额

   推荐对象:各分院、高等师范学校办学点承担五年制高职教学任务并且具备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任教师

1.每所学校可推荐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人。

2.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可推荐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人。申报人应为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或“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3.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可推荐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1个(除团队带头人1人外,团队成员3至7人)。团队带头人应入选过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或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二、推荐条件

1.申报人(团队带头人)须在学院有关工作中作出贡献包括学院师资培训、教科研活动、竞赛项目、教学资源与教材建设、专业(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等方面工作。

2.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学校,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组织调动除外)。其他条件要求按照《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培养周期和经费安排

培养周期3年。每个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自然科学类)或8万元(社会科学类);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资助科研经费30万元。以上经费由省教育厅资助50%,所在学校配套50%

四、选拔要求

1.强调政治素质首要条件,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2.统筹做好队伍建设规划和人选推荐工作,避免与其他重大人才项目重复。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333工程”培养对象(含一、二、三层次)等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些学科。

3.各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在教师个人申报、系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议小组进行考核评议及投票,通过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2月14日-17日:教师个人填写申报表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2.系部推荐及材料上交2月18日:各系部初审后提交推荐名单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3.专家评议2月19日-20日:学校组织专家评议小组进行考核、评审。  

4.学校审定2月21日-24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推荐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5.材料上交(2月25日):邮寄纸质材料、电子材料上传。  

、材料报送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月18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纸质材料包括:

申报表格推荐表(附件1,3个类别均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2,一份)推荐表填到分院推荐意见为止。

佐证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2.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本次选拔推荐的材料申报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请注意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其中“从事专业应与本校已开设五年制高职专业/公共基础课程一致。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经学校人事部门确认属实后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装袋,并粘贴材料袋封面(见附件3)。

电子材料包括:培养对象推荐表、佐证材料及汇总表

附件1 青蓝工程推荐表

附件2 2025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3 材料袋封面

附件4 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附件5 江苏联院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标准

附件6 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联院教[2025]3号)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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