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院长(部长):
根据学校绩效积分考核工作的要求,2024-2025学年教师(含行政)的教学质量考核由各个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开展,学年有教学任务的行政部门中层及行政人员按照授课班级所在学院进行考核。
本学期、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仍按照原文件(见附件1)执行。
一、学期教学质量考核
各个学院(部)组成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小组,根据原文件进行考核,将学期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填报在附件2中。
二、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
1.教师需根据两学期的授课情况填报个人的考核表附件3并上交给考核学院(部)。
2.学院(部)根据教师两学期的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综合进行考核,并将学年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填报在附件4中。
3.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被考核人数的30%。
三、考核人员
每个学院(部)的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5。根据组织人事处的规定,行政人员(附件6)不参与绩效考核,故这行政人员仅参与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不参与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请各个学院(部)将附件2和附件4电子档于6月30日前发送至教务处余慧颖老师邮箱yhy@sipits.cn,教务处审核无误后各个学院(部)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方可进行纸质审批(附件2、附件3、附件4)。
教务处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