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暨第二期培养对象终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5〕1号)及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园区2025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要求
推荐对象:“苏教名家”培养工程每期培养周期为三年,推荐对象为学校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校长,以及教师发展机构、教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52周岁;少数40周岁以下非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可放宽为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等。已列入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不得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园区可推荐1-2名候选人,我校限报1人,请各学院和部门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三、推荐程序
1. 个人申请(2025年2月14日-2月16日):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1),《“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2. 学校遴选(2025年2月17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1人。
3. 校内公示(2025年2月17日-19日):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4. 材料上报(2025年2月20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交至园区教育局。
四、材料上报要求
1. 电子材料:《申报表》(附件1)Word版;《推荐汇总表》Excel版(附件2),上述材料请于2月17日之前提交至杨晓青老师处,因时间紧迫,请务必按时间截点上交材料。
2. 纸质材料:《申报表》及佐证材料(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 佐证材料要有材料目录,所有复印件需标注页码并加盖公章确认属实。(佐证材料先自行准备,待名单确定再另行通知提交时间。)
附件1 “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
附件2 “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3 关于做好2025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暨第二期培养对象终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5〕1号)
附件4 关于做好园区2025 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