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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2年校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2    作者:jwc     来源:     点击:

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实践教学及改革,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技能,充分展现我校学生职业素养和动手能力,强化职业道德与团队协作精神,以技能大赛为引导,提升学院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水平;同时为了选拔优秀选手参加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发掘及培养后备人才。根据《学校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要求,决定举办我校2022年校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具体内容如下:

一、比赛组织

竞赛由教务处总体负责,各二级学院(部)承办,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承办单位在竞赛组委会的统一协调下,成立由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技能竞赛工作小组,做好竞赛的赛务、宣传、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具体负责各项竞赛活动的开展。学校成立校内学生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活动的总体安排和相关协调工作,审定竞赛项目及承办单位,审定获奖学生名单。组委会下设各工作组,负责各项相关工作。

(一)竞赛组委会

 任:严世清

副主任:冯瑞

 员:张杨、刘正、宋翠玲、梅琳、李瑞丽、杜梓平、章虹、孙锦全、李友节

(二)竞赛工作组

 长:张杨

副组长:蔡炳育

 员:蒋建锋、张玮、丁强、卢晨、陈强、赵空、吴玢、金志刚、程宝峰、李铮、谢奕君、谢懿涵

二、赛项申报

赛项选题按照承上启下、节俭竞赛,能力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设定。以教育部、教育厅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目录为参考标准,同时结合苏州工业园区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竞赛举办赛项,鼓励开展符合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赛项。省教育厅发布的2023年大赛赛项优先支持(见附件)。各学院、中心、社团均可申报。赛项设定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根据比赛的内容或核心技术技能确定赛项名称,不以工种名称直接命名赛项。有省赛的项目,以省赛名称为准。

(二)现场比赛与展示体验环节统一设计。

(三)以岗位或目标任务要求的技术技能综合(组合)运用水平、比赛任务完成质量以及选手素质水平作为评判依据,设计比赛的形式及内容;团体赛须包含对团队合作水平的考察内容。团体赛每队不超过4人,每位学生只能参加一项比赛。

(四)以理实一体的方式体现职业岗位对选手理论素养和操作技能的要求。原则上不单独组织封闭的理论考试。将理论素养水平测试融入比赛内容,并设置评判标准。鼓励赛前公开理论素养测试题库内容,促进选手理论知识学习。赛项试题库至少提前3天在赛前发布。

(五)鼓励开设与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挂钩的赛项,与赛项设备企业及职业资格证书认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比赛优胜者可由相关机构颁发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奖金。

(六)赛项专家组人员构成应涵盖行业、企业、我校教师。

(七)赛项方案建议使用的技术平台可靠,通用性、兼容性良好,技术描述详尽。

(八)各二级学院参赛学生覆盖率不低于80%

(九)拟申报单位按照时间要求报送至李铮老师( lz@sipits.cn )。

三、比赛时间

(一)111日前各单位上报赛项和规程;

(二)114日公布赛项及各赛项方案;

(三)117-1130日报名及比赛;

(四)125日公布比赛结果。

四、报名与选拔

(一)比赛分为团队和个人,每位学生限报2项。

(二)报名对象为我校在籍学生。

(三)报名时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至各赛项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以最终审核公布报名表为准。

(四)报名时通过初选和审核的队伍可进入正式比赛(选拔方案见各赛项规程),比赛可以分为初赛和决赛;进入决赛的队伍,个人赛项可配指导教师不超过1名,团队赛项可配指导老师不超过2名。每名指导教师指导个人或团队累计不超过4个。

(五)报名时间:以公布比赛项目为准。

五、表彰与奖励

各赛项按参赛人数或参赛团队数量的30%设奖,一等奖为5%,二等奖为10%,三等奖为15%。个人赛进入决赛的人数不得高于80人。获奖选手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根据成绩选拔部分获奖选手代表我校参加2023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及其他省/市级以上赛项。获得竞赛一等奖的指导老师学院颁发优秀指导老师奖,并评出若干优秀组织奖。

对每个审批通过的赛项按项目下达的方式进行资助,有省赛对应项目的资助2000元,其他项目资助1000元,以用于大赛宣传材料、学生奖品(耗材)的使用。

根据《学校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规定,获得校内一等奖的学生可免考职业资格证书。

六、申诉与仲裁

(一)各参赛队对不符合项规程定的设备、工具、材料、计算机软硬件、竞赛执裁、赛场管理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项仲组提出申诉。

(二)申诉主体为参赛队第一指导老师。

(三)申诉启动时,参赛队以该指导老师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形式递交赛项仲裁组(赛项负责人)。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四)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2小时不予受理。

(五)赛项仲裁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可由指导老师向校大赛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校大赛仲裁工作组的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述。

(七)校大赛仲裁工作组成员如下:

 长:宋翠玲

 员:张 勇、陈永花

申诉方式:6293281062932551

songcl@siso.edu.cn/zhangyong@siso.edu.cn/chenyh@siso.edu.cn

七、其他事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承办单位要明确每个竞赛项目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技能竞赛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的实施,细化项目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竞赛场地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项目实施安全有序。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在学生中广泛发动,让广大学生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要根据本学院实际,结合人才培养目标的技能要求,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相关竞赛项目的比赛。

(三)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竞赛项目组要明确责任,认真做好项目计划、报名、竞赛、评分等工作,及时公布竞赛信息,切实做到比赛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比赛顺利完成。

(四)认真总结,不断提高。各二级学院要对本次竞赛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做好活动的资料整理和存档工作。针对学生技能竞赛情况,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改进实践教学方法,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英语口语赛项校内选拔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