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严肃教风、学风、考风,有序、规范推进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形式
1.随堂考试:考查和考试科目中需随堂考试的,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及学院(部)教学院长负责审定随堂考试的组织形式及内容,由任课教师随堂安排考试。
2.集中考试:思想政治课程统一安排在12月30日周一下午活动课时间,具体安排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其他课程的统考工作由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统筹安排。
二、考试时间
随堂考试根据本学期教学进程安排进行。集中考试定于2025年1月2日-1月3日进行。
三、考试安排
详见下表
日期 | 内容 | 备注 |
12月11日 | 学院(部)确定除语、数、英之外的期末考试统考科目。 (1)20级、21级、22级所有班级的语文、数学、英语不统考; (2)23级、24级所有班级的语文、数学、英语参加统考; | 1.考试时间为2025年1月2日-1月3日; 2.统考科目须以闭卷形式考试,如有开卷考试科目须由学院(部)审批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3.20级期末考试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于17周完成考试并提交成绩。 |
12月12日 | 学院(部)确定教考分离的科目,确定出卷人、审卷人,电子档发至教务处汤静之老师。(样表见附件1)。 | 1.教考分离的科目比例为所有统考科目的50%; 2.语、数、外为教考分离的科目; 3.教考分离科目的出卷人不能为任课老师; 4.出卷人在出卷前必须查看对应科目所有任课老师的授课计划,以确定出卷的内容,上课内容截至到期末结束。 |
12月16日 | 各个学院(部)上报不参加期末考试的班级申请表,纸质档由学院(部)教学院长(部长)盖章签字后交至教务处。 | 各学院(部)务必通知到相关班主任;班主任通知到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 |
12月20日 | 学院(部)完成统考科目的试卷审批工作,并将所有纸质审批表、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批之后归还存档。 | 审批人需检查试卷的难度和题量,难度适中,题量充足。 |
12月30日 | 教务处公布期末考试监考表。 | 公布后不允许变动 |
12月30日 | 各学院(部)完成期末试卷的印刷、封装,文化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的试卷由各学院教务秘书至基础教学部领取。 | 1.语、数、英三门科目的试卷由基础教学部印刷、封装; 2.专业课的试卷由各个学院印刷、封装。 |
1月7日 | 任课老师在教务系统中完成考试成绩录入、提交工作,生成质量分析表。 | 请在超星教务管理系统按时、无误提交成绩。 |
1月10日 | 任课老师导出、填写质量分析表,完成各项签字之后提交至学院(部)。学院完成本学院(部)考试质量分析,并将电子档汇总至教务处汤静之老师处。 | 一个教学单位一份考试质量分析 |
四、考试命题
考试课程由开课部门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命题;试题要以能力考查为导向,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长设定为60-90分钟(语文、专业课90分钟;数学、英语60分钟)。
统考课程的期末试卷需出A、B卷;试卷审批表、试卷模板详见附件2、3。
五、巡考工作
各学院(部)须成立由院(部)长、副院(部)长组成的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监考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并成立巡视小组,考试期间深入考场,检查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考生考风考纪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六、诚信教育
各学院应把学风、考风考纪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学生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观念,同时还要教育学生防范和制止他人违纪舞弊行为,如发现舞弊线索、迹象要及时报告,营造诚信守信、互相监督的考试环境。
重申: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工具参加考试,如有带入考场的,应按监考教师要求放在指定地点统一存放。
七、考场布置及监考巡考要求
为组织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现就考场布置和监考巡考等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时间 | 工作要求 | 责任部门(人) |
每场 考试前 | 1.根据单人单桌、课桌反放的要求,排好课桌。 2.要求学生将课桌内部清理干净,禁止学生将书本资料放桌椅周边的地面上。 3.组织学生打扫好教室卫生。 4.在班级做好考风考纪教育。 | 班主任负责 各学院检查 |
1月2日 1月3日 | 1.教务秘书至善治楼1001(基础教学部)领取文化基础课统考试卷,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2.做好签到、试卷发放与回收工作。 3.文化基础课全部考试结束后,将试卷移交至基础教学部。 | 基础教学部 教务秘书 |
1月2日 1月3日 | 1.监考老师提前15分钟至监考班级所在学院的教务秘书处签到并领取试卷。 2.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学生就座。 3.维持考试秩序;考试过程中,不得让学生提前交卷和离开教室。 4.收卷时,须将试卷正面朝上、按学号排序。 5.试卷收齐后送至教务秘书,由教务秘书签收。 6.严格遵守监考守则,按照一前一后、一坐一站的要求进行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接打手机,玩手机。如有违反,除不计监考课时外,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 监考老师 |
1月2日 1月3日 | 1.各学院每场次安排1名巡考人员(学院院长或副院长)。 2.巡考人员须在考试区域巡视,并做一些协助工作。 | 各学院院长 副院长 |
请各院(部)充分重视本次考试工作,认真落实以上要求,通过加强考试的过程管理,提高教学效果;请其它相关部门配合,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
1.教考分离科目表
2.试卷审批表
3.期末考试试卷模版
4.期末考试专业统考科目
教务处
2024年12月9日